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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 2022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相关要求,开展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

推免工作是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高素质、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文件精神,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要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的选拔、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今年的推免工作。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成立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校推免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施大宁

副组长:刘宇雷

组  员:张海艮  张启钱  徐正扬  孔垂谦  侍  旭

王  静  戴  华  陈建平  朱建军   王敬东

秘  书:卢丽丽  张正杰

1.校推免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督查推免工作,审定推免方案,分配推免名额,审核被推荐学生条件,接收处理投诉和审批推免学生名单等。

2.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和院党委副书记参加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选拔推荐工作。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和教师代表参加的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的选拔推荐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工作计划等需上报校推免小组。

二、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通知,2022届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为875人。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推免名额下达至学院,在考虑专业人数的基础上,重点向国家发展急需人才相关学科倾斜。

2.推免名额包括正式名额和侯补名额,分别下达。

3.鼓励专业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申请研究生支教专项计划(简称“支教专项”)推免,为欠发达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支教专项”推免,由学生申报,学校组织遴选。

4.鼓励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申报直博生,由相关学院组织评审。“支教专项”推免生不能申请我校直博生。

三、推免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对推免工作的部署和进度安排,推荐和接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开展,9月25日前为推荐阶段,9月28日至10月20日为接收阶段。学院须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要求如下:

1.须着重考核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能力和学术素养,建立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体系,综合考核思想道德、学业成绩、学术专长等。要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可将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面试和考试。

2.遵守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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